重慶渝地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對大渡口區龍橋花苑安置房3、4、5組團停車庫面社會進行公開招租,項目已具備招租條件?,F公告如下:
一、標的基本情況
項目位于大渡口區茄子溪建勝鎮劉家壩。該項目地下車庫總面積約8.1萬平方米,規劃地下停車位2642個。3、4、5組團均各有一個車庫。3組團車庫共兩層,面積約2.1萬平方米,車位數約705個,出入口兩個;4組團車庫共三層,面積約5萬平方米,車位數約1600個,出入口三個;5組團車庫共一層,面積約1萬平方米,車位數約337個,出入口兩個。目前該項目3、4、5組團車庫均需辦理運營備案登記及價格審批,收費價格以當地市場監管局價格審批為準。
目前,3、4、5組團車庫運營需進行大量整改,整改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監控安裝、車庫劃線、消防報警系統、道閘系統、照明增加、車位標識標牌、防火卷閘門維修等(具體情況意向人可自行現場查看)。
二、招租方式(說明)
1、僅限獨立法人企業參與。公司注冊資金須500萬及以上。3、4、5組團停車庫競標底價不低于80000元/年,租金每年遞增10%。
2、項目招租時間:3年。
3、公開招租,競租報價從高到低依次確定為中標人。
4、租金收?。好磕晔杖∫淮?。
5、履約保證金:500000元。
三、報名方式
有意簽約的意向人,持公司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13日至3月29日(法定公休日、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辦理;
2、報名地點:重慶市江北區五里店五江路20號御庭苑2號樓3樓,聯系人:袁剛,聯系電話:023-63653105-8012。
3、競標保證金:每個競租單位報名交納競租保證金100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單位(企業)憑銀行轉賬或匯款單方可報名,轉賬支付至以下銀行賬戶。
公司名稱:重慶渝地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開戶行:重慶銀行人和街支行
銀行賬戶:550101040000507
四、標的物展示時間
從2021年3月16日9:00—2021年3月29日17:00止,由競租人自行到競價實地現場勘察。
五、競標方式及時間
有意簽約的意向人,持公司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報價書(格式自擬)于2021年4月2日10:00到重慶市江北區五里店五江路20號御庭苑2號樓3樓參加競標。本次競標,只要有一家企業參加即可有效。
六、特別說明
1、競租物以現狀出租,簽約意向人需自行對標的物實施整改工作,整改費用自行承擔。競租物在整改完成且取得《車庫運營備案證》和《重慶市停車收費公示牌》后方可運營。
2、整改工作實施前,簽約意向人需在合同簽訂后30日內,拿出“項目整改方案”報招租人審核,并經招租人書面認可。如在規定時間內未取得招租人認可,招租人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并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3、整改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監控安裝、車庫劃線、消防報警系統、道閘系統、照明增加、車位標識標牌、防火卷閘門維修以及辦公用品和各類物資等,所有費用均由簽約意向人自行承擔;待合同期滿后,簽約意向人對車庫整改的設施設備歸甲方所有。
4、若簽約意向人經營因行業主管部門要求,須增設設施設備及辦理相關證件等,所有費用及辦理相關證件均由簽約意向人自行承擔。
5、簽約意向人在經營中不得產生噪聲或環境污染,不得占用公共區域,禁止從事一切存在消防等安全隱患的項目。停車場只能經營停車相關業務。
6、由簽約意向人自行負責繳納租賃期間的水電、物業管理費等所有除租金以外的費用,重慶渝地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不承擔所有標的經營期間的任何費用。
7、在競租會結束后,簽約意向人應在3個工作日內到重慶渝地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領取中標通知書,7個工作日內與重慶渝地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合同,一次性繳清年度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完善相關手續。
8、競租資產收回:有以下情況的,重慶渝地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有權提前收回租賃資產,且對收回的資產不給予任何補償:(1)簽約意向人不遵守相關租賃合同的;(2)不按招租約定用途使用資產的;(3)延期繳納租金的;(4)擅自轉租資產的;(5)經營特殊行業無主管部門的行政許可的;(6)違規搭建構筑物和建筑物的。
9、凡參與招租的意向人,若成交后在規定時間內不與招租人簽訂合同或未繳納履約保證金,將視為中標人自動放棄中標資格,招租人可以按照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該中標人所繳納的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作違約金處置。
10、原與重慶市地產集團及所屬子公司有租賃關系,因違反合同相關約定被終止、解除合同的簽約意向人,不具備競租人資格。
11、簽約意向人簽訂合同前,繳納履約保證金500000元。
12、標的物移交以現狀移交。
七、競租保證金退還
1、未成交者,在競租會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競租保證金;
2、簽約意向人在繳清第一年度租金及履約保證金,與重慶渝地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競租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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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區龍橋花苑3、4、5組團停車場租賃合同
甲方:重慶渝地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注冊地:重慶市渝中區北區路73號星都大廈10樓
郵編:400013
法定代表人:熊北平
聯系電話:023-63653107
乙方:
注冊地: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規定,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或者有權出租的龍橋花苑3、4、5組團停車場項目等事宜,經平等、自愿協商,達成合同如下,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停車場基本情況
1.1 停車場名稱:龍橋花苑3、4、5組團地下停車場;
1.2 停車場位置:重慶市大渡口區茄子溪建勝鎮劉家壩;
1.3 停車場面積:總建筑面積81228.43㎡(以房測報告面積為準),共計2642個車位數;
1.4 停車場范圍:龍橋花苑3、4、5組團項目地下停車場的公共通道、停車位等位置;
第二條 合同期限:
2.1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期限為3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 免租期:3個月;
2.3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項下的合作經營期限的終止時間為年月
日,不因雙方交接入駐時間的提前或延遲而提前或順延。
第三條 租賃內容及交付約定
3.1 甲方將龍橋花苑3、4、5組團停車場共計2642個車位租賃給乙方進行經營管理。乙方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內容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
3.2 停車場交付
3.2.1交付時間:甲乙雙方共同約定停車場的交付時間為年月日。
3.2.2乙方沒有全額支付保證金及首次租賃費用前,甲方有權拒絕交付并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同時租期照常計算。
第四條 停車場管理內容
經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對停車場的運營管理的具體內容如下:
4.1乙方不得改變停車場用途,在經營中不得產生噪聲或環境污染,不得占用公共區域,禁止從事一切存在消防等安全隱患的項目;
4.2應保證停車場24小時安全、正常運營;
4.3確保停車服務熱情周到、客戶滿意,避免出現客戶投訴現象,若出現停車糾紛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另外,如因乙方管理或者是工作失職的原因發生客戶到甲方及相關行政部門投訴、信訪,以及發生媒體新聞采訪,對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的報道,每發生一次,甲方將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2000元(貳仟圓整),作為對乙方管理不當的處罰,同時乙方應在甲方扣除履約保證金之后的三日內進行補足。
4.4確保停車場內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引導系統、收費系統、道閘系統和電力系統等的正常使用;
4.5確保停車場內收費室、辦公場所、停車場地面等區域干凈衛生整潔,無垃圾和雜物;
4.6確保停車場交通與車輛停放有序,確保車輛的安全,不允許車輛停放在劃線車位以外的區域;
4.7確保停車場及進出口的公共秩序正常,包括:安全監控、巡視、值勤、車輛指引等;
4.8停車場消防、公共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確保停車場設備、設施始終保持良好運行狀態;
第五條 停車場收費及標準
5.1.1包月停車計費標準:應按本小區重慶市停車收費公示牌(政府指導價)執行;
5.1.2臨時停車計費標準:應按本小區重慶市停車收費公示牌(政府指導價)執行。
第六條 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6.1 停車場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6.1.1乙方按停車場首年租金費元支付給甲方。
6.1.2年租金逐年遞增10%(第一年元;第二年元;第三年元)。
6.1.3付款方式:甲乙雙方約定,按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則,乙方按年向甲方支付車庫租賃費用:合同期內每年月日前支付次年的車庫租賃費用;
6.1.4第一次支付時間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
6.2 費用稅費及發票開具的約定
6.2.1上述6.1涉及的費用為含稅費用,甲方在收到乙方上述費用后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開具等額收款發票;
6.3 保證金
6.3.1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前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500000元(大寫:伍拾萬元整),甲方收到保證金后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若乙方未能在前述期限內全額支付保證金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后三日內仍未足額支付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合同期滿或終止時,甲方在扣除乙方因違約而產生的費用及乙方應結清合作該停車場所涉及的相關費用后,完成場地及設施設備交接驗收之日起三個月內無息返還本條項下所涉保證金的余額部分。
6.3.2履約保證金用于擔保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所有義務,抵扣乙方因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發生的違約行為和正常經營中的主體責任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在乙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中進行賠付扣除,賠付不足的部分乙方在3個工作日內賠付,并在5個工作日內補足應繳的履約保證金的金額。
6.3.3在合作期內的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以履約保證金折抵乙方應付的停車場租賃費用及其他應付費用。乙方不得將退回履約保證金的請求權轉讓給第三人或設定他項權利。
6.3.4履約保證金為無息,且數額應保持不變。
6.4 付款方式:銀行轉賬,乙方應將停車場租賃費用、履約保證金直接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6.5 甲方收取停車場租賃費用、保證金的賬戶、開戶銀行及開戶名稱:
開戶行:重慶銀行人和街支行
賬戶名:重慶渝地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賬號:550101040000507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7.1 甲方對乙方的管理有監督、檢查和建議的權利,有權對乙方停車場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和整改要求,乙方須服從甲方的合理建議并及時進行整改。對于甲方認為待客服務有問題或者遭到客戶投訴的乙方停車管理員工,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調換建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2 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停車場設施設備及建筑物、建構物(包括但不限于)損壞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修復或賠償。如乙方多次不服從甲方管理并違規不予改正并造成嚴重后果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權利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7.3 甲方有權知曉乙方在管理本停車場時,停車場內的停車率情況。
7.4 合同期內,在不影響正常乙方運營管理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在停車管理區域內從事停車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包含但不限于廣告、擺展、快遞包裹箱等)及企業宣傳等;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乙方權利
8.1 乙方有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約定經營管理該停車場;
8.2 乙方有權對不服從管理、影響停車場正常運行的車輛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或報公安機關處理;
8.3 乙方有權讓危害停車場安全的車輛離開或拒絕其進入停車場;
8.4 因停車場設施設備配置不當或設施設備嚴重老化、損壞需添置、更換、整改、維修的,乙方需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義務
8.5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根據自身需要充分地進行了風險預估,并對租賃停車場現狀及道路、周邊配套設施、環境等現狀及該停車場以外的其它業態布局進行了充分的了解,乙方簽訂本合同,即視為乙方完全接受該停車場的水、電、氣、結構、道路、周邊配套設施、環境等現狀及該停車場以外的其它業態布局。
8.6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及甲方通知及時交接驗收本合同的場地及車位,并按時向甲方繳納本合同約定的費用;
8.7 乙方經營車庫需投入的固定設備成本和整改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包含但不限于:監控安裝、車庫劃線、消防報警系統、道閘系統、照明增加、車位標識標牌、防火卷閘門維修以及辦公用品和各類物資等。整改前乙方須向甲方如實提供整改內容清單(含品牌,數量,金額等),整改方案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待合同期滿后,乙方對車庫整改的設施設備歸甲方所有。
8.8 若乙方經營因行業主管部門要求,須增設設施設備及辦理相關證件等,所有費用及辦理相關證件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8.9 本合同期內,因停車場運用管理產生的所有成本(包含人員工資、設備采購、物業費、車位保險、水電等開支)均由乙方承擔;
8.10 本合同中停車庫應優先滿足小區業主停車需求;
8.11 乙方在合作運營期間,承擔停車場產生的所有水電費用(含公攤)及其他費用,并按時繳納給物業公司或相關行政主管部門;
8.12 乙方負責管理停車場內車主及用戶檔案完整無缺,本合同解除時移交甲方存檔;
8.13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甲方的相關管理制度,并制定實施《停車場管理方案》、《停車場車場管理服務守則》、《停車場消防應急預案》和《停車場車輛管理制度》等車輛管理制度,盡職盡責,保管好停放在甲方停車場內的機動車輛;
8.14 乙方接受甲方的監督,并接受甲方合理的意見和建議,調整管理流程和管理制度,維護停車場的停車和行車秩序;
8.15 乙方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確保車輛及停車場設備的安全,并購買停車場內公眾責任險、車位險等相關保險,并自行承擔相關費用。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車場內人身傷亡及因車輛被刮、碰、砸或者被盜、損壞等而給停車車主及甲方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8.16 乙方應配備專職停車場管理人員,確保停車場內24小時內有人值守(后期經雙方協商后可在約定時間內無人值守),并負責本停車場內乙方員工的工資、服裝、伙食、保險、技能培訓等管理,統一著裝,佩戴胸卡,文明待客,禮貌服務,保證良好的服務水準,并通過專業化管理提升甲方的整體形象和聲譽,乙方員工的工資、社保、工傷等勞動糾紛以及其他人身損害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8.17 乙方派專人負責停車場運營管理相關事宜,及時妥善處理停車場內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
8.18 乙方自行解決辦公、員工值班休息場所及內部辦公家具、辦公用品等,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8.19 乙方應對停車場的主體結構(基礎、圈梁、構造柱、砼墻等)定期檢查,應保持停車場設施、設備完好,如因乙方管理不當或失職造成停車場內損壞的,乙方應負責維修并承擔費用,若導致無法修復的,則應賠償甲方相應損失或恢復原狀;主體結構損壞若不是乙方的原因造成,那么由甲方負責修復。
8.20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在停車管理區域內從事停車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包含但不限于廣告、汽車美容、擺展、快遞包裹箱等);
8.21 乙方負責辦理停車場相關證照、資質及相關證照年檢,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協助提供相關必要的申辦所需要的資料;
8.22 乙方負責停車場內的治安與消防工作,并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見附件1)。乙方不得在停車場區域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且若發現上述危險物品應立即妥善處理,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如果相關政府職能部門或者甲方發現乙方的治安或消防工作存在隱患時,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應立即進行整改;
8.23 乙方負責停車場內標識標牌指示系統的完善,確保車型指引清晰明確,增設的標識標牌風格、標準需與原標識系統統一、一致,經甲方認可后實施;
8.24 乙方需與小區物業公司處理好管理職責、界線之間的關系,確保停車場的正常運營;
8.25 乙方不得轉租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不得轉讓、聯合承包以及交換本停車場,不得與第三方簽訂超過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以外的車位租賃合同、收取車位租賃取費用;
8.26 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義務或者其他法定義務的,經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按照第9.5條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乙方應按本合同3.2款約定對租賃的停車場進行交接入駐,若乙方未按約定履行交接入駐義務,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并沒收乙方已支付的年租金;若經甲方書面通知后,乙方在通知之日起15日之內仍不履行交接入駐義務,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同時保留向乙方索賠相關損失的權利。
9.2 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而擅自改變、增加該停車場的其他用途,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并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同時保留向乙方索賠相關損失的權利。
9.3 因乙方原因造成該停車場主體建筑結構損壞的,且因乙方無法及時恢復影響車庫正常運營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若保證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仍應承擔其他的賠償責任直至補足為止;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同時保留向乙方索賠相關損失的權利。
9.4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費用,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拖欠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15個工作日,并經甲方書面催繳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權采取停水、停電、封存乙方財產等措施,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沒收乙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時當年度年租金20%的違約金。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賠相關損失的權利;
9.5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甲方違約造成合同解除,甲方應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及乙方已繳納年租金中未實際履行期間的費用,同時向乙方支付違約時當年度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如乙方違約造成合同解除,甲方有權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及已繳納年租金的剩余部分,同時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時當年度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9.6 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或全部履行時,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并電話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須結清所有費用,同時甲方有權全額沒收乙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但應退回乙方已繳納年租金用中未實際履行期間的費用;
9.7 甲方享有的經營管理權被產權人依法解除或依約收回,雙方結清相關費用,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化或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另行協商,互不追究責任,甲方免除乙方不可抗力期間應當向其繳納的年租金。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系不能預見、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政府征地、占用、改造等或國家及重慶市政策變化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9.8 合同終止后,乙方未按約定離場,繼續占用停車場的,每逾期一日除按照最后一次年租金標準向甲方繳納費用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按日支付違約時當年度年租金20%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全額沒收履約保證金。
9.9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除本合同約定條款之外,守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造成的直接或者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擔保費、公證費、翻譯費、律師費、差旅費等損失。
第十條 保密條款
無論本合同是否訂立、解除或終止,雙方均有義務保守合同內容以及經營期間所知悉對方的商業秘密,否則,泄密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終止
11.1 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時收回本停車場,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返還本停車場并配合甲方辦理交接手續。
11.2 乙方離場前,甲乙雙方應對車場內設施設備進行清點核算,確保車場內一切硬件設施設備可正常使用,所有權歸甲方處置。
11.3 合同到期前三個月,乙方必須告知甲方是否續租。如甲方仍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二條 通知
12.1本條約定的任何通知、主張、要求、請求或其它聯系若以書面和電子郵件形式傳遞,以以下時間為確認生效:
12.2特快專遞遞送:從投遞時起三日后視為生效;
12.3以電子郵件方式遞送:郵件發出第2天視為生效。
12.4合同各方一致確認以下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為各方履行合同、解決合同爭議時接受其他方商業文件信函或司法機關(法院、仲裁機構)訴訟文書的地址和聯系方式。通知按以下方式送達:
甲方收件人:重慶渝地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收件地址:重慶市江北區五里店五江路20號御庭苑D棟3樓;
電子郵件:
乙方收件人:
收件地址:
電子郵件:
12.5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適用期間。上述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適用本合同履行期間、履行完畢或爭議經過案件仲裁、一審二審至案件執行終結時止,除非各方依約告知變更。任何一方上述聯系方式發生變化的,應在變更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對方依原聯系方式送達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三條 其他條款
13.1 本合同內所涉及費用的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
13.2 乙方已到現場察看,已明知及充分了解本停車場現狀;
13.3 本合同雙方均已提請對方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全面、準確理解,并就相應的條款相互做了最為充分的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含義認識一致,是基于真實意思做出的約定;
13.4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為準。補充合同、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13.6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和爭議的處理均應遵守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
13.7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陸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叁份,本合同附件包括消防安全責任書、交接資料等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 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相互往來的函件、資料均視為本協議的附件,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包括以下內容:
附件一:《消防安全責任書》
(以下無其他條款內容)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電話:電話:
住址郵編:住址郵編:
日期:日期:
簽約地點:
附件一
消防安全責任書
重慶渝地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按貴司與我司簽訂的【2020】號《大渡口區龍橋花苑3、4、5組團停車場租賃合同》約定:我司對合同中的停車場進行經營管理。
合同履行期間,我司作為該停車場的經營管理人及消防安全責任人,為加強該停車場的消防安全管理,防范、杜絕消防安全事故發生,我司特此承諾:嚴格按國家《消防法》要求,制定相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進行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知識培訓,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保證消防安全。
若因我司消防安全管理不力,造成的后果,由我司承擔相應責任。
消防安全責任單位(蓋章):
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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